人造草坪安装
人造草坪应安装在压实和多孔的道路基材上,并应在所有边缘和接缝处锚固。填充介质由干净的洗砂或其他经批准的混合物组成,应刷入纤维中,以确保纤维保持直立位置,并提供压载物,有助于将草皮固定到位,并提供缓冲效果。人造草坪必须由纤维堆组成,高度至少为1.75英寸,并在草皮下面安装适当的排水系统,以防止过多的径流或积水。
人造草坪质量标准
禁止使用室内或室外塑料或尼龙地毯代替人造草坪。人造草坪应该是一种被称为切割桩填充的类型,并且应该由聚丙烯、聚乙烯或聚丙烯和聚乙烯纤维的混合物缝制到聚丙烯或聚氨酯网状或打孔衬底上。打孔的靠背上的孔应以均匀的网格图案隔开,中间的间距不得超过4英寸乘6英寸。阿纳海姆规划部需要审查并批准你提议安装的人造草坪产品。阿纳海姆规划部保存着各种草坪产品的样品,这些样品符合这一外观标准。请致电714-765-5139咨询更多信息。
前院景观美化
对于独栋住宅,活景观或人造草坪需要占据至少50%的前院。人造草皮可用于替代前、侧和后庭院的活景观,覆盖率可达100%,或与所有其他天然非草皮材料结合使用。树皮屑,护根物,砾石和石头可以算作景观美化面积的25%。提供的活植物材料的数量和方式,须使所需的景观面积在成熟时至少有75%的活植物材料覆盖。看“
可视化代码-前院景观美化视频来澄清这些要求。请致电714-765-5139咨询更多信息。
新建及修复景观项目
阿纳海姆规划部要求承包商/开发商安装至少2,500平方英尺或更大的景观项目遵循批准的景观设计计划。对于个人业主,至少500平方英尺或更大的项目也必须在安装之前由阿纳海姆规划部审查和批准。在某些情况下,较小的项目将需要阿纳海姆规划部的审查和批准。点击
在这里浏览《景观用水效率条例(指引)》,指引市民规划及完成符合资格的景观项目。请按
宣传册或致电714-765-5139咨询更多信息。
百汇景观
公园大道区域需要现场景观美化。在草皮被移除的地方,必须重新种植地被植物和低矮的灌木或植物(从相邻的路缘顶部开始测量,高度不得超过2英尺)。人造草坪可用于代替活景观(即灌木),最多可达100%。树木是允许的,但种植新的和/或移除必须得到城市的批准。每条街道正面允许有一条五英尺宽的人行道。请致电公共工程部714-765-6860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