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刑法典第13300(c)(8)条允许个人申请签证、国外旅行、移民和国外收养目的的记录许可或“良好行为证明”。犯罪历史记录检查将仅基于阿纳海姆警察局的记录,不包括清除信上的处置信息。
如需获得包含指控和处置信息的警方许可函,用于签证/旅行、移民和/或外国收养,请参阅司法部长网站https://oag.ca.gov/fingerprints/visaimmigration,查看指纹和背景调查程序。
如需向阿纳海姆警察局申请签证/旅行、移民和/或外国收养的警察许可函(不含处置信息),请填写此表格:许可函表格
请附上您有效的带照片的身份证件(驾驶执照,护照等)和阿纳海姆市的支票或23.00美元的付款收据。
填妥的表格、身份证复印件和付款可以邮寄到425 S. Harbor Blvd Anaheim, CA 92805,注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