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委员会会议的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

市民可选择下列方案,就任何议程项目或属规划委员会职权范围的事项与规划委员会作出回应:

1)当面评论

市民可在立法会会议厅的讲台上亲自发表意见。市政府使用的演讲卡必须提交给规划委员会秘书,以便在规划委员会发言。发言者应避免使用亵渎性语言和其他破坏性言论或行为,以免破坏或扰乱会议,否则将面临被驱逐的风险(阿纳海姆市法规第1.12.017条)。

有两个公众评议期,演讲者有一次机会向计划委员会发言。

  1. 第一个公众评议期适用于希望就未列入议程的任何事项发言的发言者。对非议程项目公开发表意见的总时间以十分钟为限。在听取了所有非议程项目发言人的发言后,计划委员会将转至任何已排定的工作坊或公开聆讯项目。
  2. 第二期公众意见征询期将开放给那些希望在主席指定议程上的常规事务或公开听证会项目时发言的人。除非宣布了不同的时间限制,否则每位发言人的公众评论时间限制为三分钟。

2)通过电子邮件公开评论

市民可就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议程项目或事项,以电子方式向规划委员会提交意见,并将意见发送至planningcommission@anaheim.net,供规划委员会审议。为确保在审议议程之前分发给计划委员会,请在会议当天下午1:30之前提交意见。这些意见以及在此之后收到的任何意见将分发给规划委员会,张贴在纽约市网站上,并将成为会议正式公开记录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