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1日,参议院第272号法案在《加州公共记录法》中增加了一个章节,要求地方机构在2016年7月1日之前创建企业系统目录,并进行年度更新。
企业系统是收集、存储、交换和分析机构使用的信息的软件应用程序或计算机系统,这些信息包括以下两种:
企业系统不包括以下任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