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事员办公室

城市办事员办公室负责许多职能,包括三个核心职能:官方记录、选举和护照服务。职责包括维护城市的立法历史、城市宪章和市政法典;管理市政特别选举和普选;根据布朗法案和相关政府法规协调和管理理事会会议的所有活动;管理全市档案管理计划;管理和协调理事会任命的委员会和委员会;并确保遵守《政治改革法》和AB1234。市书记也是市印章的保管人,由市议会任命并向市议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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